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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山西大同
招标公告
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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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香审批招标核字【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位于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香河县淑阳大街(永明路至永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工程包括永明路至迎宾路铺设一条333雨水管道,康宁路至迎宾路铺设一条240雨水管道,康宁路至永泰路利用原有合流制管网作为雨水管道使用。污水工程包括永明路至康宁路新建一条1177污水管道。工程内容包括:淑阳大街(永明路至迎宾路段)、淑阳大街(安 抚路至康宁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翻修、路缘石更换、道弧调整、 树池更换、交通标线恢复等。淑阳大街(永明路至康宁路段)新建雨水主管道、检查井及雨 水口、拆除部分雨水口、过路管等,淑阳大街(康宁路至永泰路段) 新建污水主管道、检查井、污水用户切改等。(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标段划分:1个;(7)招标控制价:40.95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查询所有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0。(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3)若开标后投标单位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所有投标人、中标人,如被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香河建设行业招投标信用管理黑名单,不得参加未来3年内香河县的招投标活动,已经中标未签订合同的,中标结果可作废。对企业信用视情况上报河北省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赔偿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一般处合同价格5%-20%的违约处罚,最低不低于每次2000元。3.1凡有挂证、挂靠、人员不到岗履职嫌疑和心理倾向的,将依法严惩,并给予合同扣款处罚。3.2凡有层层转包,非法转包嫌疑的,将依法严惩。3.3凡出现质量问题、质量行为问题、过程控制不合法、不合规问题的,将依法严处,并按发包方集体研究结果给予合同性扣款处罚。3.4中标方被依法处罚的,按罚款数额的10%予以合同性扣款。3.5对发包方要求整改和执行的内容,中标方不积极履行的,对中标方每次按2000-10000元给予合同性扣罚。3.6对于存在过劣迹嫌疑和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及时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之前存在类似问题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无条件退出。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赔偿。3.7 过程中上级和群众负面影响大,且未能整改到位的;工作不深不细,粗枝大叶,出现多次低级错误和一次典型错误的,将依法严处,并按发包方集体研究结果给予合同性扣款处罚。望各投标单位,对以上条款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诚信为本,谨慎报名,理智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0 09:00至2021-05-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1 14:00,地点为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97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戴瑛楠

联系人: 翟少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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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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