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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园益宏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将龙津园步行桥旁的水泥场地建设为活动场所,无新增建设用地。内容包括砼硬化场地,驳岸布置区域清淤清杂。新建火烧板铺装,步道6条、绿化,同时将龙津园门球场改建为儿童游乐场,布设滑滑梯,摇摇乐,跷跷板、坐凳,爬洞等游乐设施。本项目的为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290000元),发包价为******.59元(含暂列金29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津园益宏广场建设项目(含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中小型规模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29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 00:00:00至2021年6月7日 23:59:59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7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泰区武安镇,邮编:363999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167号百江花园2幢12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
龙津园益宏广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致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1年6月8日 08:30。
二、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③修改增加: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根据《关于漳州市工程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企业可通过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选择任意一家电子银行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缴纳的银行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15.3.2修改为: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质量保修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 。
四、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内容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包含50%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五、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等其他担保形式。
备注:1、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2日
龙津园益宏广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2
致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第2.3招标范围和内容(3):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修改为: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中新建火烧板铺砖面积约1.1万平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砖。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1年6月10日 17:00:00。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1年6月11日 15:30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6月11日 15:30
六、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七、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备注:1、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2、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龙津园益宏广场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