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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路南延拓宽工程(解忧大道) 道路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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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路南延拓宽工程(解忧大道) 道路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的利大路南延拓宽工程(解忧大道) 道路检测项目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徐州观复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利大路南延拓宽工程(解忧大道) 道路检测项目 3.2项目地点:北起新310国道东侧,南至规划滨河大道。 3.3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32309万元。建设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按照双向四车道设计,红线宽32米(佳运路以南20米),设计速度40km/h。北起新310国道,南至规划滨河大道,路线全长约7.5公里,主要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交安、景观绿化等内容。 3.4招标范围:本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检测 3.5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4、投标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要求如下: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备案证书检测资质含道路桥梁检测(市政道路桥梁检测能力)及桩基检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道路检测),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6.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5.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5.5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在开标前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word文档中填写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开户银行名称、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行号;至邮箱******自行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60220******1 5.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10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11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观复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供销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C、经办人办理报名投标事宜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211房间)。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泉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昊阳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供销大厦14楼 联系人:刘翔 电话:0516-****** 徐州观复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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